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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王安石其人(第1頁)

熙甯二年六月二十七,朝廷下诏舉薦谏官。

诏命一下,張方平就忙碌開了。經過老張的一番絞盡腦汁的篩選與斟酌,還真為聖上推舉了兩位。

其一為尚書刑部郎中李大臨,字才元,成都華陽(今已并入雙流縣)人,按年齡年長蘇轼二十七歲。老張的評語為:識蘊純深,風舉沖遠。——文绉绉的,意思不外乎此人優秀哩不能行。

其二為殿中丞直史館蘇轼,這就不用細說了,我們來看看老張的評價:文學通博,議論精正。還行,說實在的,老張的這些個評價還是極有水準,甚為客觀公正的。

隻可惜,有着王安石先生的加持,這兩個人選均名落孫山,一時間也讓張方平老老人家開始懷疑起了自己那自以為獨到的眼光。

七月二十二,時年五十歲的河南府缑氏(今河南偃師東南缑氏鎮)人李育(字仲蒙)病故。老李的兒子命人來求告蘇轼,想讓蘇轼給寫一篇哀辭。

老李為官清廉,家境貧寒,他的一生可以說是不幸的,但又可以說是萬幸的。因為,此人與蘇家的淵源,使得他的大名因為蘇轼的手筆而青史留名。

老李曾以司封郎、直史館之職擔任歧王府記室參軍晚年還曾任職鳳翔府,以經學輔助長官,與蘇轼的任職範圍有着交集。

老李學問淵博,精通毛氏《詩經》和司馬遷的《史記》,對人非常友善,即使别人對他不恭他也絕無報複之心。蘇老泉初入仕是在太常寺任職,其時老李為太常博士(太常寺掌管祭祀之事的官員,正七品),老李與蘇老泉朝夕往來,十分友好。所以說,李育這個人與蘇家可謂是世交了。

對于老李兒子的請求,蘇轼可以說想都不用想就答應下來了。

過了三天,王安石一手編寫的《英宗實錄》書成(王同志完全有此實力),由曾公亮呈給了聖上。

熙甯元年,曾公亮提舉,王安石本來當時已經進入翰林院,但老王還是毛遂自薦地要親自完成此書的修撰,且不要專門配置辦公室,最終用一己之力成書三十卷。就連蘇轼閱後也曾對别人大贊曰:此書“詞簡而事備,文古而意明,為國朝諸史之冠。”

王安石出身于臨江軍(今江西樟樹),生活在地方官家庭,也屬于是官二代。

王安石自幼聰穎,讀書過目不忘。而且他從小随父宦遊南北各地,更增加了他的社會閱曆,開闊了眼界,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艱辛,對宋王朝“積弱”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認識,青年時期便立下了“矯世變俗”之志(王安石變法的出發點是好的,這一點從年少時期的志向就可以看得出)。

在他進入仕途充任地方官吏時,還特别能夠關心民生疾苦,多次上書建議興利除弊,減輕人民負擔。由于較長時間接觸了解社會現實,所以他對北宋中期隐伏的社會危機有着理性的認識,“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”。

慶曆二年(1042年)三月,王安石考中進士,授淮南節度判官。之後又調任鄞縣(今浙江省甯波市鄞州區)任縣令,為人正直,執法嚴明,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。

比如,在任期内王安石曾經組織民工修堤堰,挖陂塘,改善農田水利灌溉,便利交通。在青黃不接時,将官庫中的儲糧低息貸給農戶,解決百姓度荒困難(注意了,這種成功案例給了王安石推行新法的底氣,是新法推行的濫觞與淵薮)。

嘉佑三年(1058),改任三司度支判官的王安石向朝廷提交了《上仁宗皇帝言事書》,系統地提出了變法主張,法度必須改革,以求其能“合于當世之變”,要求改變北宋“積貧積弱”的局面,抑制大官僚、大地主的兼并和特權,推行富國強兵政策。

王安石認為變法的先決條件是培養人才,因此王安石改革科舉制度,改革取士。廢明經,設明法科。進士科不考詩賦考時務策,整頓太學,唯才是舉,培養經世緻用的人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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