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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頁(第1頁)

出版社剛剛成立美術分社時,沒有幾個人看好分社,但王彥有野心,他想要開疆拓土,就主動要求去了分社。《都城卡通》這本還很年輕的月刊算得上是美術分社中最重要的一本期刊。王彥對此非常重視。他恨不得能把那些提供好稿子的漫畫家一個個都供起來,早起晚睡三炷香,日日都不落下。因為,這些都是他的财神爺,都是他的業績啊!《遇妖》的作者一開始并不是由王彥負責的,後來沈真的編輯離職了,年初時才轉到王彥手上。在王彥的印象中,沈真是一名非常低調而省心的作者。低調是因為沈真和編輯部的聯系并不頻繁。除了按時把稿子寄過來以外,他基本上不會主動聯系編輯部,也不搞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。倒是編輯部常常按照慣例,年節時會給沈真寄明信片和禮物。省心是因為沈真從不拖稿子,稿子還能一直保證質量。他也一直都很有契約精神,從未慡約過。每次随着沈真的稿子一起寄來的還有一封來自于他的禮節性短箋,從這些隻言片語中,王彥看得出來,沈真這個人情商不錯,說的話都讓王彥覺得非常熨帖。但除此以外,他們就沒有什麼聯系了。王彥雖然問沈真要了一個電話号碼用于緊急通訊,但沈真在信中說,他家裡還沒有裝電話,他給出的号碼不是他自己家的,如果沒什麼事情,最好能盡量少打。考慮到沈真從未拖過稿,他的稿子裡也從未出現過什麼不符合出版要求需要臨時整改的内容,于是,王彥就一直都沒有打過那個号碼。雖說聯系如此不緊密,王彥卻覺得自己和沈真&ldo;神交&rdo;已久了,有一種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味道。在王彥的印象中,沈真應該是一名三四十歲左右的中年人。為何他會這麼認為呢?因為《遇妖》是一個好故事,故事中有一些看似簡單卻又富有深刻内涵的情節,小孩們愛看這個故事,大人們也覺得它值得一品再品。這并不是小年輕能畫出來的,他們太年輕就沒有相應的底蘊。而且,從繪畫功底來說,《遇妖》的作者也不應該是個新人了。王彥甚至猜測沈老師都已經做了父親了,說不定《遇妖》就是他想要送給自己孩子的禮物。要是有機會能和沈老師見一面就好了!王彥對于沈真一直是很推崇的。王彥沒想到見面的機會來得這麼快。這日,王彥結束了一個工作上的飯局,才回到出版社,值班的小編輯就給了他一個好消息:&ldo;王老師,《遇妖》的作者沈真沈老師來京城了。他前面給咱們辦公室裡打了個電話,說是想要趁此機會約您一起吃個飯。您剛剛不在這,我也不敢給您應下。您看?&rdo;怎麼看?當然要約啊!王彥有些興奮。小編輯有些為難地說:&ldo;沈老師是用公用電話打過來的,我現在也沒有他的聯系方式。不過,沈老師前面特意說了,過會兒應該還會再來一個電話。王老師,您是等着這個電話?還是由我回複?&rdo;王彥想了一下,他下午還有個飯局,肯定是不能留在辦公室裡等着沈真的電話了,便囑咐小編輯,如果沈真再打電話過來,就和他約好,明天中午在出版社外左轉一百米處的那家茶樓見面。事情就這麼定下了。這就很尴尬了。沈真沒想到臨見面了還會出現這樣的問題。忽然覺得這編輯有些不靠譜啊。去年,在稿子确定被雜志社錄用并即将進入連載期時,沈真和出版社簽了一份合同。雖然這份合同的約束力并不是很高,但不管怎麼說仍是一份正式的合同。沈真年紀小,暫時無法辦理身份證,不過好在他已年滿十周歲,而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,可以進行與他年齡、智力、精神健康狀況相适應的民事活動,因此合同還是能簽的。他用了戶口本複印件來當做合同附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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