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昏君》作者:一勺子魚文案既擔昏君名,即做昏君事,人生要熱鬧一場才好。内容标簽:搜索關鍵字:主角:李煜楊廣┃配角:┃其它: 李煜家對門的房子空關了三個月,終于在初二升初三的暑假末尾賣出去了。他還記得上一個房客,一對年輕夫妻,鬧起來微波爐都往外扔,摔在地上成一堆廢鐵,他們倆感情也自然和着微波爐一樣去了。他媽媽對這家長裡短的事情很感興趣,她作為該樓樓長,經常借這名頭,打探别人家裡事,李煜對此很不屑,但他媽媽又确實認真負責給人調解,工作上并無錯處,他有時候覺得這才是興趣與工作相結合的最佳案例。“那對年輕小夫妻确實不牢靠,常常半夜裡吵架。”,他媽媽搖頭感歎,“也不知道今天搬來的是什麼樣的人。”李煜知道她又要一番猜測,他不愛聽,就拉住話頭,“你一會去看就是了。”“也是。”,他媽媽點頭,聽見對面哐當地響,想是搬家具來了。李煜隻希望他們不吵鬧即可,鄰居間不用多親密和睦,彼此不打擾最好,可偏偏就沒有一戶做到,不是養狗吠叫,就是半夜小孩吵鬧。他媽媽覺着此時就是好時機,拉開門出去打招呼,他也就冷冷靠在玄關一側看。一中年婦女帶着一小孩,倒和他們家家境相似,那女人面色極差,頭發枯黃,颌骨上一片雀斑,人極瘦,脖子上筋都凸起,像是營養不良。她身邊跟着個男孩子,李煜估摸和自己差不多大或者再大點,他長得很高又壯,看着一個抵他媽兩個,剃了個平頭,右額上一道兩厘米長的疤,一副不好惹樣子。“诶,大姐,您是住這兒吧,我是住對面的。我叫李喻,既是鄰居,也是咱們這樓樓長,您有什麼事,盡管找我。”,他媽笑臉相迎,那位阿姨倒有點受寵若驚,她出了一脖子汗,連連點頭,握住李喻伸出的手,“啊,我,我是剛搬來的,我姓李,木子李,李知遙,知道的知,遙遠的遙。”李喻最會應付這些場面,十分和藹地叫她李姐,李知遙不大好意思地低頭笑笑,忽想起什麼來,看着身邊男孩子說,“這是我家兒子,叫楊廣,要上初三了,就在這邊的實驗中學上課。”“是嗎?”,李喻大喜,一把把李煜抓來,“這是我兒子,也是實驗中學讀書,也初三。這是你校友啊。”這便是他們初識,楊廣自诩在同齡人中算長得高的,但面前這個初三生約莫也隻比自己矮了兩三公分,他很白很瘦,單眼皮,眼角翹起看着淩厲,楊廣仔細看他,發現不止是他的眼睛,他臉面上每一處都是冷的,開口也是簡單一句,“你好,我叫李煜。”,倒是神奇,他們母子的名字叫起來竟是一樣的。他覺得有趣,難得看到這樣的人,敷衍的悅色都不露出,滿臉寫着不樂意。他越這樣,楊廣便越來勁,裝出一副五好少年樣,嘴恨不得咧到耳後,熱情回應,“阿姨好,我是剛轉來的,以後還要您和李煜多照顧我媽和我。” “是,是。”,楊廣媽媽接過話來,“還要麻煩你們了。”在這樣氣氛中,他大概是最格格不入的那一個,不說話,隻盯着被踩過千萬次的水泥地發呆,待他媽媽總算交際完後轉身回家。“人還不錯,那小孩也挺開朗的。”,他媽媽的最終評價如是說。“未必,也可能是裝作開朗。”,李煜說完,還不等他媽開口,“之前那對年輕夫妻也是,一開始文靜,後來怎樣?”“這倒是。不過,你有時候要是也能裝裝開朗就好了。”,李喻趕他回去看書,系了圍裙去燒中飯。李煜微微探頭,看那塑料袋子裡又是一片綠,便對午飯沒有期望了。他媽媽是個半素食主義者,每餐隻吃蔬菜,偶爾也吃雞蛋之類定義混淆的,他爸爸在世時還好些,桌上能見一道肉菜。如今他媽掌勺,即使又肉菜,多半也是沒什麼滋味的。他剛看完一單元的題,出來就見一個香菇炒青菜,一個拌黃瓜,一碟子榨菜,已經食不下咽。他媽還在廚房裡忙,李煜在他爸遺像前站着,甚是懷念他。“看什麼呢,過來吃飯。”,他媽端出最後一個菜,剛炒好的木須肉,李煜立刻洗手坐在桌前。一頓吃下來,他筷子就沒怎麼往别的菜夾,就顧着吃那盤肉,被他媽教育道,“怎麼光顧吃肉,菜怎麼不吃。”他夾着木須肉裡的莴筍回答,“這就是蔬菜。”“我說得是綠葉子的菜。”,她筷子點點盛青菜的盤沿,李煜才沒法夾了一筷。等明天禮拜一李喻去上班,他打算自己炒肉吃,定要那種肥瘦相間的五花肉,切了片,加酸菜這麼一翻。“诶,你暑假作業寫完沒有,我可提醒你,後天報到。”,李喻看他就吃這麼一點菜,硬是給他夾了一筷子,他看着碗裡的菜,半天回話,“都做好了,最近在看下一學期的書。”“你學習,媽還是放心的,菜給我吃了,别剩下。”,她講完就端着碗去洗。李煜看她兩眼,本想把菜給放回去,但一想不太衛生,還是胡亂嚼兩下咽了。報到那天,他們老師就說班裡來了個轉學生,李煜擡頭一看,就是隔壁那個大個子。他笑嘻嘻地彎腰,“大家好,我叫楊廣,從附中轉到實驗的,還請大家多指教。”倒是一成不變的陽光,李煜看他幸而一直在笑,這人長得過于匪氣,額角帶疤,實則兇相。他被安排坐在最後一排,走過李煜身邊時,對他挑眉一笑,李煜隻是不理,覺得這人還很輕浮,本就對他無甚好感,決定離楊廣遠點。他這人就是這樣,待人隻憑主觀,自以為好的就親近些,不喜的就一點不想了解,不過也沒多大差别,隻是在于說話多少,禮貌程度。話也就在三四句,招呼也就在客不客套。他雖然不睬楊廣,楊廣倒是對他有點興趣,這人竟裝作不認識自己,也是,他在長輩面前都能如此冷淡,現下又有什麼不可以的。他的為人如彈簧,人家越是壓他,他就蹦地越高,李煜越不理他,他就是要傍着他走。 一直從下樓跟到出校門口,從校門口走到小區門口,李煜不開口,好像身邊沒有人,隻自顧自往前。他不說話,楊廣也不說,看戲表情盯着他,也不怕磕絆,這是他少有的耐性,最終到了兩家門口,誰也沒說話。楊廣還是沒忍住,等他還沒開門進屋前喊他,“你和我有什麼仇,我這和你走了一路,你愣是一句話沒有,一個招呼不打。”李煜将鑰匙插進鎖孔,轉了一圈,聽見他這話也似沒反應,徑直往門裡走,楊廣一手把住他開了半扇的門,“我和你講話,你沒聽見?”李煜擡頭看了眼他扶在門上的手,又看他,眼神冷漠,“現在打招呼也不晚。”,他手掌繃直作刀狀,一個用力上挑,打在楊廣腕上,他是萬萬沒想到這人說出手就出手,忍不住呼痛,連收回手去甩腕,聽見他說,“再見。”,再就是門關上聲響。他狠狠看了一眼已關上的李家大門,直要穿透這防盜門闆,将裡面那個陰冷的少年人釘死在牆。不過是想象,如今捉他不住,隻能悻悻回家。李煜全不把這事放心上,隻對楊廣更多一層厭惡。他拿出發下來的新書,又從抽屜裡拿出一卷廣告白紙來,量好書的尺寸用鉛筆畫了草稿,剪了新書書皮,一本本包好。其實如今誰還在乎這個,隻是他爸爸在時每逢他開學發新書都要給他做書皮,告誡他認真對待學習,他走後的每一個新學期,李煜都會親手做書封,将此事當一種儀式。紀念父親,認真學習。頭天上課,楊廣就缺了早讀,晚自習也不參與,早早溜走。一個禮拜後,關于他的流言四起,李煜聽見前桌女生說,這人原是附中頭一号問題學生,打架曠課無一不做,因他将同班同學打傷被勒令退學而出名,附中學生見他就躲,将他看成閻王一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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