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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48頁(第1頁)

就這麼一句話。我就覺得他傻逼。然後他特傻逼的沖我笑,說駱子帆你真是我見過最有趣的人了。好像幾乎每個人都有那麼一段不願去觸碰的曾經。我想了想,我好像天生這性格。無所求,無所欲,無所畏。我爸娶了後媽給我,我嫌後媽煩,我就搬出去了,也犯不着成天看着她濃妝豔抹聽她明嘲暗諷。我也沒跟我爸說她是怎麼個人,拉倒吧,就沖那樣,想想也知道是怎麼小三上位的。誰心裡沒杆稱。這麼多年一個人過,雖然是靠着我爸每個月寄來的錢活,不過也挺好,清淨。鄭楓說我早熟。其實我隻是懶。我懶得去投入感情,懶得去玩什麼愛來愛去的戲碼。我覺得有趣的事情就會去做,膩了就撒手。包括一開始和鄭楓在一起這件事,我從來沒認真過。可能我真的很無情很冷漠很裝逼。但我還就是這麼個懶人。其實我也挺好奇的,我這麼一個懶人,這麼一個容易喜新厭舊的随便的人,竟然能和鄭楓在一起了四年,還不嫌膩。大學四年,我和他互打的炮數不清。我就知道他沒那麼容易被我幹。可能就是因為這一點,我才會一直惦記他。這塊肉不吃下去,我就會一直惦記着。惦記着惦記着,就出事了。當我找到工作下意識的想給鄭楓分享的時候。當我聽到他罵我怎麼跟個小孩一樣等待誇獎的時候。當我聽着cd腦海裡浮現他的臉的時候。我心想。完了。出事了。這種宛如弱智一樣,把情緒寄托在另一個人身上的行為,和那個愚蠢的嚴柏景又有什麼區别。我和鄭楓的開始,本來就是一場相互看上對方屁股的角逐。然而屁股沒吃到,我卻想吃到他的心了。這種遊戲的結果一般就是誰先動情誰就輸了。我正煩躁的那幾天,也沒把嚴柏景的囑托忘掉,其實宋煜這個人,挺有義氣的,我喜歡。但他也是個傻逼。你幫他他會記你一輩子,你害他他會咬回來,但是咬完就忘。宋煜瘦成了一道閃電。骨瘦嶙峋。我看到他,忽然覺得,感情這種可有可無的東西,竟然也會緻命。宋煜這些年糟蹋自己的才華,糟蹋自己的人生。那是他自己的選擇,所以這樣的結果他也得能承受得住。事實是,他真的承受住了生活的摧殘。卻敗在對嚴柏景那傻逼的思念裡。我本是這個故事裡的旁觀者。他倆的事我從來沒打算管,因為那是他倆的事,我何必多此一舉。但是那一刻我忽然想到了鄭楓。我很想知道鄭楓沒有了我,會不會也像這樣。我念頭閃過的時候,自己就笑了。怎麼可能。鄭楓那麼聰明的人,離開我,還會有下一個,下下一個。我不過是他想上的人其中一個。沒了我,他也不會難過。可是我一想到我沒了他,忽然心痛。我不想沒有他。也不想他隻把我當一個過客。我忽然明白了什麼叫傻逼。傻逼,指的就是我這種不把感情當回事,結果卻被感情玩弄在鼓掌裡的人。自以為聰明。其實,就是個傻逼。而我還又愛面子,不肯先開口對鄭楓說我認真了。對,老子就是怕被嘲笑。真心被嘲笑的時候,那種痛,是不是就是嚴柏景體驗過的那樣。愣把活生生的一個人,痛成一個鬼。我想,我可能承受不起。那天我拿到轉正之後第一筆工資,加上我奮鬥的績效,特興奮,足足有一萬。我從中抽了兩千留給自己生活用,剩下的八千全給宋煜送過去了。但我沒想到,我送晚了一天。宋煜為了湊兩千的醫藥費,把自己賣了。在圈子裡,其實被幹一晚上本就不是什麼事。但是我心裡聽着太難受。倒不是因為他賣屁股這件事,而是因為。嚴柏景那個傻逼為什麼一個電話也沒有來問過。把自己愛的那個人放在這邊,真的就能割舍的那麼決裂,真的就能這麼放心的交給我,一個電話的問候都沒有嗎?哪怕是問我打聽宋煜的事情。他都沒有。這是我第一次生氣。有史以來,第一次,生這樣大的氣。我知道我在氣什麼。我氣嚴柏景的絕情。更氣我自己為什麼就不能坦誠一些。就說出那三個丢人現眼的字。怎麼他媽的這麼難呢?但我和鄭楓其實其實還挺心有靈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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