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瓶梅裡有段故事,講的是武松因在清河縣的景陽岡上打死了一隻老虎,名聲大振,被縣官擡舉,做了清河縣的捕頭。在街上偶遇大哥武大,受武大相邀,一同回了武大的家。
潘金蓮見武松“身材凜凜,相貌堂堂”,心生愛慕,不僅好吃好喝好招待了一番,還竭力要武松搬回家裡來住。
武松盛情難卻,當日“來到縣前客店内,收拾行李鋪蓋,交士兵挑了,引到哥家。”
結果,武松在武大家裡隻住了一個多月,便一氣之下搬走了。
這期間究竟發生了什麼事兒?讓武松棄兄嫂而去?下面我們仔細分析一下。
我們先看武松搬到武大家的第一日,書中是這樣描寫的:“那婦人見了,強如拾得金寶一般歡喜,旋打掃一間房與武松安頓停當。武松吩咐士兵回去,當晚就在哥家歇宿。”
作者寫武松搬到武大家裡第一天的情景時,沒有提說武大,重點隻寫了嫂嫂潘金蓮的表現。
這裡先用了一個比喻,說潘金蓮看到武松搬到家裡來住,“強如拾得金寶一般歡喜”。
武大和潘金蓮一直都過着窮日子,連他們的住房,都是潘金蓮賣了她的首飾,才租下的;正常情況下,他們最大的心願便是能夠拾得金寶,借以改善拮據的生活狀态。
可是,潘金蓮見武松能搬到家裡來住,其高興的程度卻“強如拾得金寶”。
作者的這一比喻,真可謂是一語雙關的揭出了潘金蓮真實的心态。
一方面,向我們指出,潘金蓮想讓武松來家裡住的急盼之情;另一方面,向我們揭示出,在潘金蓮的心目中,能找到一個好男人要遠比拾得金寶重要的多,也急迫的多!也就是說,當把“财、色”擺在潘金蓮面前讓她選的時候,潘金蓮會毫不猶豫的舍“财”取“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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