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家路上,程啟細想了關于張勝的信息。
張勝,十六歲,初三,一米七八,仗着身高力大欺軟怕硬,花錢沒節制,奢愛遊戲。他爹是街上有名的低賤的混子,但跟管這片兒的人關系不錯,是他逼着他媳婦兒給他争取來的。
平常張勝和他爹打架幹事兒,管這片兒的人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。算是當地一惡霸了。
上輩子敲了張勝,其實就頭皮出血連輕微傷都沒構成的,程啟和韓成兩家各賠兩萬塊就是張勝爸訛詐的結果。
想用智慧解決張勝,得利用規則。
學校的規則是校規,社會的規則是法律。
但校規沒太大用,老師或教辦處主任對張勝一通批評,離開學校後他依然我行我素,管程啟和韓成收保護費。
用法律……程啟又覺得棘手。首先張勝或者他家裡得犯事兒才行,而且犯事了自己還得抓住證據。
就算有了證據,事兒到管這片兒的人手裡,總得打個轉卸了勁兒然後消失結束。等結束後,張勝肯定會回過頭加強報複。
程啟有點喪,他覺得自個兒丢了重生者的臉了,連這點小問題都找不到解決法子。
不知覺間,程啟已經走到同民巷,看到了發着光的【程記粥鋪】的招牌。
程記粥鋪是程啟從小生活到大的地方。
程啟的父親叫程萬裡,這時的程萬裡還沒出車禍,腿也沒瘸,和母親兩人起早貪黑的經營着粥鋪,收入也算可觀。
瘸腿是兩月後的事了。那時候家裡賠了張勝兩萬塊,程萬裡和朋友喝酒消愁,醉酒駕駛摩托車撞上了路邊的垃圾桶,腿斷了。
程啟的母親叫韓秀珍,微胖,興許是做生意久了,她見誰都笑眯眯的很和藹,笑起來臉蛋上會露出兩個渦旋很有福相,像後世出名的賈玲。稱不上粥鋪西施,但這笑也确實讓粥鋪生意好了不少。每一位來店裡吃的顧客,在感受到酒窩裡的熱情後,仿佛感覺味道都美味了些。
到家六點多,正是粥鋪上人的時候。
韓秀珍在盛粥招呼着顧客;程萬裡在滿是油煙的後廚炸油條、攤煎餅。
夫妻倆忙的不亦樂乎,為程啟的未來添磚加瓦。
如果程萬裡不出車禍,光憑夫妻倆這努力勁兒,十幾年後城裡買三套房再弄個bba卻是不難的。
他們像駱駝一樣拼命的幹,卻在心理層面上輕視甚至忽略教育。
韓秀珍是沒思想的農村婦女,雖然生活在城裡,但性子和行為還是農村那一套。她喜歡比較,不管程啟成績多好,她都要把‘對面包子鋪的閨女、馍店老闆的兒子’等挂嘴邊,似乎非得追上他們才算好似的;她認為這種鞭策會讓孩子心中不甘,然後拼勁兒直追。也或許她這麼說單純隻是讓她心裡暢快點吧。
程萬裡性子裡也有點舊時代地主兒的影子。他覺得自個兒拼過闖過,白手起家到買了巷裡的門面房,吃喝不愁每頓還能嚼半斤的醬肘子,所以他驕傲,他認為兒子理應比他更強,但凡有丁點不強的他就會批評打罵。‘我怎麼有你這麼個廢物兒子’、‘和面都不會’、‘見人要問好我平常是怎麼教你的’等,這些都是他的口頭禅。
兩人都還深得‘愧疚教育法’的深傳,他們時常會輪流的說出‘我們這麼辛苦不都還是為了你’等。
他們說出口的話像尖刀,能把少時的程啟心髒戳成馬蜂窩。
因為在家得不到尊重和愛,所以程啟才和韓成一起敲了張勝,走上了人生另一條悲劇道路。
長大後才知道。其實父母不是不愛,隻是他們文化低不懂表達。
就像程啟想引導韓成,但不懂表達是一樣的。
程啟看到滿面笑容正熱情招待客人的韓秀珍了。
他感覺老娘真年輕真好看,比上輩子家道中落後佝偻着背滿面滄桑好看多了。比上輩子相親想要三十萬彩禮的人也好看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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