孟之祥在演武場上ko李虎的事情在發酵着,禦史們興奮無比,對孟之祥群起而攻之,鬧得沸沸揚揚,成為端平三年十月初最大的瓜。
他們競相彈劾孟之祥,認為孟之祥公報私仇、以下犯上、不顧朝廷體面、不識大體,目無君父……等等,反正禦史扯起來,無限地上綱上線,孟之祥的罪名足夠抄家滅門了。
孟之祥已經曆練出來,他從容上疏自辯,說他并無多想,别無他意,隻想切磋,畢竟這是一個合法的公開的切磋場所。
法令無禁止,他就可以做,如果軍法規定說“準備差遣”不能向“幹辦公事”挑戰,那他向李虎挑戰,就是犯錯,他甘領軍法處置。
現在軍法沒有規定,則他有權向李虎挑戰。
公道自在人心,不少官員在了解到孟之祥的遭遇後,紛紛認為孟之祥與李虎彼此間有争端很正常,他們兩人的身份地位相差不大,不算是以下犯上,至于當衆在演武場上向李虎挑戰,展示将軍風采,是很有必要的,這種軍人間的比試必須堅持,現在出醜,丢人現眼,總好過戰場上被鞑靼人擊敗,害人害已!
幫孟之祥說話的文官并不是喜歡孟之祥,而是鞑靼人已經明火執仗地進攻着南宋,如果朝廷派出象李虎這樣的将軍上陣,那将會害了大宋,害了黎民百姓,害了官員們的花差花差!
朝堂争執,孟之祥穩坐釣魚台,而托詞在家養病的李虎則緊張地看着大臣們你來我往的消息,對家人長歎道:“現在才是孟小七的真正殺招啊!”
他面前有一份奏疏抄件,乃是臨安府軍器少監張江所上,不是秘密上奏,公開言事,所以李虎看得到他的奏疏。
張江認為在戰争中,朝廷選用能戰之士例如象孟之祥的人上戰場,即能戰為上,戰場上的功勞以人頭來論英雄,即殺敵為上,殺敵首級是重點,為了避免殺良冒功,要求進行嚴格的甄别,論功時繳獲、攻占的城鎮為次。
張江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十六字真言即“人存地失,人地皆有,人失地存,人地皆無”,指出殺敵數量才是實實在在的戰績,奪回地盤不能說不重要,但要放在一個戰役的總過程中加以分析與判斷,總而言之,殺敵為上,奪地次之!
這張江乃孟之祥這邊的人,他的奏折可以說打蛇打在七寸上,他雖然沒點李虎的名,全是沖着李虎而來。
李虎雖說打敗鞑靼人的戰績,收複襄陽的功勞,但确确實實,砍殺鞑靼人的首級無多,這是他的軟肋所在。
哪象孟之祥,先是二千五百人對戰二萬人,殺得人頭滾滾,他連殺八個金将,人頭挂在馬身上到處都是,更在對金最後一戰中把金末帝的首級挂在了馬身上,試問,李虎有啥鞑子首級可以拿來現現?
以前對李虎論功行賞是敷衍了事,含糊過關,現在朝臣們對孟之祥攻汙,扯來扯去,竟扯到李虎身上,對比孟之祥的實打實戰績,李虎有何資格在步軍司立足,位在孟之祥之上?又有何資格對孟之祥的練兵之法去評頭論足?
一些事情,不扯出來,被掩蓋住,外表是光鮮的,大家面子上說過得過去。
但一旦扯出來,則當事人不光鮮的内在被展示于光天化日下,徹底地暴露出來。
李虎神情沮喪,他清楚經過這一次比武,他已經名聲掃地,再不能再厚着臉皮在禁軍呆着,上表求去,另覓它職是他最明智的出路。
然而想報複孟之祥,将會很難,因為孟之祥注定将會在接下來的對鞑靼人的戰争中大顯身手,飛黃騰達,隻要他能夠活下去的話!
臨安府的賭盤中已經開出了賭孟之祥何時建節!
建節,成為節度使,軍人的最高榮譽,大家都認為他必定建節,賭的是什麼時候建節。
而李虎,什麼貨色?臨安府的賭盤中可沒有他建節的賭注喲!
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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