愛玲談錢總不俗,卻自有一種平實喜樂,隐隐期盼,如她期許的安定人世。錢能讓愛玲看清人生華麗深邃的真象,哀傷深重,亦可叫她享受更多生之愉悅,歡喜明亮。這樣才是真好!與現今那些陽春白雪清純幼稚的文學女青年比,陷入尋常生活煩惱的愛玲看上去更真實親切,更讓我喜歡。我也是俗人一個。由一個&ldo;視金錢為零食的&rdo;女孩,轉變成了&ldo;視糞土為金錢&rdo;的财迷,大約也是因為伸手要錢賣東西總有看人臉色的惶惑,花起來也不痛快。間或大人心情不好,垂手侍立,聲若蚊哼,丢來錢的同時丢來臉色,那種屈ru的感覺強烈地刺激了我的錢欲。我母親對此十分不解,按說我小時候抓周,抓的是字典和筆,阖家皆大歡喜,親朋好友都稱頌我以後會有&ldo;出息&rdo;,再怎麼着也是個舞文弄墨的,俗不了!怎見得就成這樣的一錢如命了?母親是一個小商人,家道雖不富裕卻也殷實,用父母的話來說,&ldo;自問沒苦着你&rdo;。一次聚會,有人在飯桌上說&ldo;祝我早日成名,成為大作家&rdo;,我居然一時按捺不住,大發一通&ldo;我愛文學更愛錢,有名不如有錢實在&rdo;的感慨。滿座皆驚詫,幾位長輩臉色更是讪讪地,看着我,舉起的酒杯停在半空中。好歹我腦筋轉得快,看衆人臉色不善,趕緊自己給圓了場。晚上回家自然挨批。父親訓女兒,其詞振振:&ldo;真不知你哪來一身俗骨。&rdo;聽了一愣,這話極度耳熟。偶然翻來,竟是姑姑張茂淵說愛玲的話,被我父親一字不漏地移來了。我雖反省,卻無悔意。從我意識到要靠自己養活自己的那刻起,我就大徹大悟拜倒在金錢的腳下。錢是身家性命之本,愛錢不是錯,愛别人的錢才是錯。前些日子和出版商談稿費,立刻精神抖擻,睡意全消,聲音變得清朗起來。想來有些羞愧,又想到愛玲和蘇青雖是好友,還不照樣為稿費争執?也算是我與愛玲的一點共通吧!我就是喜歡這樣自我塗抹。該拿的該讓的該給的該孝敬的,像刀截一樣分明,不拖泥帶水最好。我向來認為親朋好友之間不要打銀錢交道,俗語說酒色傷人體,我說銀錢壞交情。所以就連家裡人,我給錢也是先說清楚,若叫我母親幫買東西,給她一百回頭必得找我三十,不然我會一直耿耿于懷。愛玲是小錢算計,大錢灑脫,小事精明,大事糊塗,或者可以說是一種灑脫。譬如遇到胡蘭成,時年他三十八歲,她二十三歲,他大她十五歲。愛就愛了,無世俗厭語,亦無别念,更不是為了金錢。她是小女子,亦是有擔當的大女人。後來與賴雅相見,認識兩三個月時間,分别時想到他年事已高,境況比自己更艱難,便從自己的已見拮據的費用裡,拿出現款給他。愛玲真是個傻女。莫看她男女情事寫得流光溢彩,落花流水自分明,情場上她是永遠學不會的老手。平素處事接物理性全無,她亦不要理性,不考慮退路。以身相許,以金相贈,愛玲身上總帶晴天落白雨的慡利,和患難相扶的俠氣,即使那時賴雅還不見得明白她的深意。現在女人有愛玲這樣膽識的着實少得可憐,有的不過是為婚禮酒席是否隆重,婚紗是否華麗而争執不休的嬌小姐。受了點委屈,就僵持着不結婚來挾持男人。也難怪,長期處于弱勢,習慣被保護的女人,從一開始明裡暗裡都将自己付與了男人,所謂&ldo;妾拟将身嫁與,一生休。&rdo;這樣的鄭重其事的寄托,豈不要考慮周全,思量仔細。嫁漢,嫁漢,穿衣吃飯。抓不住個好男人倒也認命,哪裡能像愛玲一樣,被人離棄。還去倒貼男人三十萬呢?愛玲的文可看,其人卻不可學,學了便渾身滋滋地冒傻氣。說到底她還是不俗的。淺斟低唱愛玲說:&ldo;呵,出名要趁早呀!來得太晚的話,快樂也不那麼痛快。&rdo;若我宣稱自己是不太愛名利的人,聽起來便平白無故清高得吓人。可是不必急着懷疑,因為我愛錢,且我說的不愛名亦不是一點不愛,真是屬于自己的,拿得心安理得,并不刻意回避。事因人論,愛玲是天才,名對她來說,如俯身摘花,是她肯低身俯就而不是高攀。她是天女散花惠澤世人,短短的兩三年間,她的美文佳作灑滿了整個上海灘。篇篇可圈可點,尋常人可做得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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