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有預感未來會屬于誰,她知道傳統的紙媒已經落後了,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大長句對于一個小說家已經是不合适的了。流行的通俗小說需要的是更短的句子,更誇張的情節,大衆眼中的小說已經窮途末路了,就像被小說取代主體地位的詩歌與史詩,電影與電視也在攻城略地,很快的,閱讀小說也會變成一種小衆藝術,就像現在的人閱讀詩歌與史詩。
通俗小說很快便不能養得起每一個人了,但它至少能養活得了我,周媚很得意。她想,即便這小孩對我沒什麼尊重,但是很快的,作為一個新人他會嘗盡苦頭。
她是把禾遠當成一個新人了。
“編輯先生在麼?”羅晔問道。
周媚聳聳肩膀:“在,但心情不是很好。”
“心情不是很好?”
她尴尬地扯出一個笑容:“因為我,他……他認為我在亵渎藝術。”
羅晔點點頭,表示自己了然了,他當然知道編輯負責的這一位作家是個什麼樣的選手。她對于藝術沒有什麼追求,對于金錢的欲望也不大,根本上她喜好的是吹捧,來自别人的吹捧與歡呼。
如果她讀書,羅晔想,她一定會是邊沁的忠實擁護者,她的一切行為僅憑自己能得到多少快樂而定,天生的美德與進步的蛀蟲。她在于文學上實際上沒什麼研究,對于市場的号召力卻非常強。
她是雞肋,食之無味棄之可惜,而編輯則是一個老派人,他對于藝術與文學的追求就像飛蛾撲火,他永遠也不會放棄這種追求,所以他們之間的矛盾顯而易見。
羅晔敲了敲門,編輯架上眼鏡給他開門,見到周媚也立在他身邊,沒什麼好氣的說:“謝天謝地你來了,今天如果沒有你的書,我便活不下去了。”
“嚴重了,嚴重了,老爺子先看?我帶着我……”羅晔轉頭望着禾遠說:“我帶着我外甥去咖啡廳坐坐。”
“不不不,”老編輯連忙阻止他,說:“我先看你的,看完了,你再帶着你的大外甥出去轉轉。”
“好。”
禾遠回以一個無可奈何的表情。
三人在長椅上坐定,貼了藍膜的玻璃上雨水縱橫。周媚問道:“這一篇小說中,你又寫了一位硬漢麼?”
她将贖罪的‘他’稱之為硬漢,羅晔卻不這樣覺得,‘他’當然是脆弱的,如果‘他’不是脆弱的,一切因贖罪而導緻的苦難都是沒有意義的。羅晔作為一個作者想要表達的不是一個與世界鬥争的硬漢,而是一個普通人在困境與忏悔中掙紮的絕望與希望。
他不喜歡她的形容,不夠精準,不夠使他快樂。她永遠也當不了最好的讀者,這時他不禁望向禾遠,禾遠狡猾地眨了眨眼。
他長出一口氣,說:“當我寫小說的時候,我非常羨慕寫愛情小說的作者。”
周媚托着腮,甜膩地笑了:“老師羨慕我什麼?”
“我非常羨慕你的小說,結局總是注定的。”羅晔聳聳肩:“要麼結婚了,要麼死了,還有就是跟其他人結婚了。”
周媚的臉色便不大好看了。
編輯也說過這種話,但是她從不走心,她安心做她的蛀蟲,從未考慮過藝術層面的任何,這就證明着今天她是一個販賣幻象的小販,明天她依舊是個小販,永遠不會有任何增值的餘地。
禾遠對羅晔搖搖頭,意思是覺得他說得太過。
羅晔對他點點頭,意思是從不為過。
他們二人眉來眼去半晌,老編輯推開門,手裡攥着羅晔的文稿:“如果我認識你的缪斯,我一定請她喝咖啡。”
“我的缪斯是個極端派,要麼喝兩倍濃度的黑咖啡,要麼隻加砂糖不要咖啡。”
編輯當他開玩笑,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你的确是被缪斯眷顧了,我親眼所見。”
随即他彈了彈手中的稿件,又道:“完美的作品。”
周媚也恭維他:“你一向是個好作家。”
“但……你不覺得太殘忍了們,最後為了給戰友複仇的老兵點燃了休養院後面的老樓,”編輯擦了擦眼角:“他們是無辜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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