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八章貪吃熊
啥意思?禱詞?祈福?本地有在花瓣上寫字祈福的習慣嗎?
再說也不是寫字,是用針紮出來的小字,紮字的人,定然有好眼力和一手微雕絕活。
隔壁也有一個院子,感覺比這邊大,但是院牆很高,尤其兩個院子共用的那一截牆,簡直恨不得把天捅破。
文臻看着那截牆,心想這是怕人爬過來呢還是怕她爬過去呢?
此時兩個丫頭已經拿了菜蔬過來,文臻便讓她們自己去吃飯休息,她一個獨立慣了的現代人,不習慣有人跟在身邊,兩個丫頭樂得輕松,也就回自己的下房去了。
等人一走,文臻袖子一挽,拿了把随身的尖鏟,帶着繩子,一路以攀岩的方法上了牆,找到那幾朵刺字的花,統統摘了,再低頭一看,果然那邊牆下有一把竹梯,她把繩子系在梯子上,把梯子拽上來,支在牆頭,再哧溜哧溜下來,慢慢拽繩,将梯子拽了下來。
看見花上刺字她就想到那邊可能有梯子,正是她需要的東西。
搶來梯子,她才看丫鬟拿過來的菜蔬,不由嗤地一笑。
肉也有,是豬腳豬肝之流,魚也有,品質不佳的鲢魚。這聞家行事,永遠透着一股“我面上給你說得過去,骨子裡怎樣我不管”的調調。
菜蔬倒還新鮮,不過是豆角青椒之類。
文臻倒不挑菜,她從小喜歡廚藝,三歲燒鍋四歲炒菜五歲切絲擺盤,研究所漫長的歲月裡,她有大把時間可以打磨廚藝,除了部分實在高端稀罕的食材她實際操作機會少,常規菜色沒有不能駕馭的。
鲢魚實在品相不佳,順手扔進廢料筐。她洗豬腳,刮幹淨,食鹽搓皮,綽水後略微煸炒,啪啪幾刀砍成小塊,加料酒生姜入水煮,不斷撇去浮沫,徹底沒有浮沫後撈起瀝幹,另起鍋,練糖,入油,熬出金紅色的小泡泡後,放入香蔥,桂皮,八角等等,笃笃笃翻炒出香。再放入豬腳翻炒,放醬油,加水,大火燒開小火慢炖。
豬肝以黃酒先略清洗,再去筋切成薄片,薄到幾乎可以透光,姜片,蔥結,料酒各三勺加芡粉拌勻,大火快炒。
青椒炒雞蛋,文臻一手端碗,筷子攪得飛起,蛋液飛躍成一道金橋,一直打到蛋液微微冒金黃的泡兒,稍稍加了一點酒,增加鮮美度。
豆角幹煸,加醋可增鮮解膩,醋從鍋邊緩緩淋入。黃昏的日光斜斜映亮她眼睫,連小小的鼻頭都似乎在發光。
隔壁似乎有點聲響,文臻聽見有人大聲地道:“花呢?啊?梯子呢!”有沉重的步聲,在相鄰的牆邊轉悠。
文臻不理會,一邊煎炒烹炸,一邊順手從懷裡掏出聞老太太給她的小布包,扔在案台上。
布包用針線封了口,文臻沒拆,灰色的布面繡着一個形狀有些怪異的圖騰。
香氣漸漸彌散,豬蹄的香,是一種非常濃烈腴厚聞到便要令人跪着唱臣服的霸道香氣,王者之香;豆角的香氣則清郁輕靈,令人想起春的凝翠飄綠,是隐士之香;青椒的辣烈之香被雞蛋的溫醇馥郁香氣所中和,化為一道既厲烈又溫厚的香氣,是大将之香。
諸般香氣結合在一起,則是集醇香辣鮮于一身的複雜之味,難以言述,隻宜自品,正如這複雜而又光怪陸離的人生。
人間之香。
所謂好廚藝,色香味一樣也差不得。菜上桌的時候,豬蹄紅金閃亮,筷子輕輕一撥,皮肉便分離,皮與肉之間那一層晶瑩的脂肪,燈下凝露生光。
豆角則是挂春一般的綠,新鮮幼嫩得仿佛玉雕,讓人擔心筷子一碰會不會碎。
青椒的翠和雞蛋的黃結合起來便是這春最美的色彩搭配,木耳莴筍和豬肝的搭配可出魚香。
那在牆邊轉悠的腳步,原本似要離開,但從第一縷香氣飄出之後,便頓住了。
又過了一會,牆頭上一陣簌簌微響。
文臻還是好像沒聽見。
三菜一湯,飯也好了,米不錯,有種現代難見的天然清香,瑩潤閃亮又顆粒分明。
文臻坐下來吃飯。
迎春花顫動得劇烈,有人在牆頭上開罵。
“那丫頭,裝什麼裝?還不過來扶我老人家一把!”
哦,微雕和微視高手終于來了。
文臻立即擱下筷子,出了廚房,頭一擡。
滿是迎春花的牆上,坐着一個矮墩墩的身影,乍一看還以為是孩童,再一看,又好像是個衣着華美的老婦人,穿一件福字連綿醬色莨綢長袍,袍子上不同寫法的福字都以金線繡成,燦然生光,隻是臉色太黑,和袍子的顔色渾然一體,像一頭蹲踞在花叢中的母熊。
母熊手裡正拿着一串迎春花,細細嚼着花瓣,一邊嘴裡咕哝着什麼,文臻莫名便想起“心有猛虎,細嗅薔薇”這句頗有些裝逼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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