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快,車到了望舒家樓下,“望舒,你先上去吧,我去給你買點吃的。”
“嗯……”望舒很清楚,這頓飯又是不少錢,可他現在沒心思管。
回到家,望舒看着一室狼藉,不由佩服林紅。
得傻到什麼程度找個存折能把家翻成這樣。
望舒走到卧室,他的手機和充電器還扔在那裡,三個月前,他躺在床上,一邊充電一邊看一本名為種田之地主的小說,結果因為手機漏電,穿進了那本小說裡……
望舒昏迷的那三個月,其實是穿越。
種田之地主是一本男頻小說,主要講述了一個農民王大貴穿越到古代,奮發圖強,種地産糧,一步一步腳踏實地,從家徒四壁開始,成為米面商人,用賺來的錢繼續買耕地,增加糧食産糧,養活了半個國家的百姓,沒幾年就富可敵國,成為了古代大地主,還迎娶了公主。
望舒穿越成為那個和他長相一樣的罪臣之子時,王大貴已經富可敵國了,國家已經非常富饒了,而他則被流放到荒蕪之地,差點被餓死在國家給分配的那間茅草屋裡。
準确的說,那個罪臣之子已經被餓死了。
罪臣之子要面子要尊嚴,哪怕被餓死他不吃嗟來之食,他可以吃,望舒沖着隔壁潑辣老婦人裝乖賣笑,讨來一個馍馍,就着渾濁的井水,勉強填飽了肚子。
看着外面屬于他的一畝三分地,望舒覺得他不該吃那個難吃至極的馍馍,左右都得餓死。
是老婦人和家中兒媳婦說的話激起了望舒的求生欲。
她們說,今年是永曆十八年,王大貴要娶公主了。
望舒清楚的記得,小說結尾時,是永曆二十一年春,公主生子。
他有種感覺,隻要等到小說結尾的那一天,他就能回去,而在這三年時間裡,生存才是關鍵。
望舒不會種地,也不願意頂着大太陽東奔西走,在這個隻有出力氣才能吃上飯的鬼地方,他隻能靠偷别人家的玉米土豆,厚着臉皮蹭吃蹭喝才能謀生,有王大貴這個糧食大亨在,哪怕是這種貧瘠的地方生活都好了不少,望舒長的俊,嘴又甜,家裡寬裕點的也願意給他個馍馍吃。
賴上楊硯是一個巧合。
誰讓楊硯會打獵,誰讓他家房檐上挂着兔子肉了。
望舒吃不到肉實在是太饞了,他一個沒忍住,夜裡偷偷溜到楊硯家院裡偷兔子肉吃。
頭一次被抓住。
一米九的漢子,單手把他拎起來,一下子掄到肩上,一言不發的往外走,要把他送到官府去。
望舒怕極了,他聽說牢裡都是耗子,半夜裡咬人,像他這麼瘦的,一晚上就能吃的隻剩骨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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