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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9章 實話實說(第1頁)

趙昌看着手裡的一卷木簡,想把這玩意帶走,拿給文字專家趙高鑒定一下。

但說實話……現在是夏天,趙昌身上的衣服比較薄,穿的又是方便行動的窄袖,不好藏。

他低頭打量自己,袖子裡不能藏,懷裡也不能,嗯?有辦法了。

趙昌當機立斷解開上衣,把木簡攤開,在身上繞一圈,然後把衣服系好。

這玩意有點硌人。

還好這一冊木簡不長,單根長度也就不到一尺。如果是那種一根二、三尺的大簡,那就麻煩了。

趙昌理理衣服,又從架子上抽出一冊記錄年初進出貨物的簡牍。按書寫時間來看,這一冊剛好可以和木案上的那幾卷連上。

他把它放進去替換,按原主人的擺放習慣,最近記錄的在上,從前記錄的在下,盡力擺得和之前差不多。

趙昌環視一圈,确認沒留下什麼東西,轉身走出房間,關好房門。

鄭完還在屋裡和朋友吃瓜,讨論奇聞轶事,趙昌懶得進去,走了幾步,坐在屋外的台階上聽。

趙昌現在更傾向于鄭完是一個精趙,或者,他是一個還在被發展中的預備役。包括他的那些朋友,每天不幹事,就喜歡聚在一起疾世憤俗,吐槽垃圾世道。

不然趙昌實在想不明白,什麼檔次的間諜居然到現在一點馬腳都沒露出來。鄭完家都要被趙昌和魚翻遍了,就差砸牆找證據了。連趙高那邊也沒什麼收獲。

現在勉強抓到一點奇怪的線索,趙昌自然而然将目光轉移到這位商人身上。

我記得,鄭完好像叫他金?

金的其他商人朋友,如果寫信的和寫那枚斷簡的是同一個人,斷簡為什麼會在當初那位死者的手上呢?總不能那位商人就是死者吧?

但不論是發生案子的芷陽還是商人想回的太原,離屯留都有一段距離。

這次不能再靠套近乎的方式了。

趙昌等鄭完吃完瓜,回到田順家,直接把趙高叫來:“中書還記得芷陽的那枚斷簡嗎?”

趙高點點頭:“我記得的。”

那是他第一次人前裝逼成功,怎麼可能忘了?

直到現在,他還會偶爾在睡前回味這事,然後在榻上樂得不行。

趙昌把順回來的東西遞給他,說:“請您看看這字和當初的字相似程度有多少。”

這事難度不小。因為可以比對的物證不在手中,如果單純依靠記憶力,也許會發生偏差。

但趙高不帶怕的。

輾轉這麼多地方,記了那麼多字,他對于文字的敏銳度已經提升到了一種匪夷所思的地步。各種雜亂的寫字風格,不僅沒有幹擾到趙高,反而讓他逐漸形成體系的辨别。

現在論認字,全國他敢說第二,沒人敢說第一。

趙高拿到木簡,先摩挲了一下,沒關注字,反而辨認一番材質,然後說:“……不是紅柳木,是松木。”

松木更粗糙,紋路比紅柳木明顯很多,也更規整。

“嗯。”趙昌沒因此失落。

如果他的推測沒錯,這一冊内容應該是那位朋友在鹹陽附近時寫的,木材不是重點。

趙高便認真看簡上的字迹。

他其實從未忘記那時的三個字,原因很簡單。

因為每次回味經曆時,趙高都有點後悔沒能再裝一波大的。

盡管他明白,就算他當初能對字說出個一二三條分析,最後也可能毫無收獲。

可他那時不是沒能分析出什麼嗎?為此,趙高耿耿于懷。

如果靠我的言論把兇手抓到,這該多好啊……

這我能吹一輩子!我還要記下來,傳下去。我簡直是大秦神探!

隻要一想到未來能在不經意間雲淡風輕地說:“我當初……”,然後收獲一堆震驚崇拜的目光,趙高心裡就一陣舒爽。

正是靠着這種迷之幻想鞏固記憶,趙高在看到手中的字時便知道,這是一個人寫的。

出于穩妥的考慮,他仔細看了一遍内容,又思考、總結,最後說:“二公子,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,這和斷簡應該是出自一人之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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